11月1日,宾县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庭长崔艳萍主持本次发布会。
发布会上,崔艳萍就速裁庭上半年审理的系列产品责任案件进行了通报。简要案情:2022年,宾州镇、满井镇等地部分农户因购买并使用某销售商经营的由某农业肥料公司生产的化肥后,至秋收时发现所施肥地块农作物减产,农户向有关部门举报。经鉴定,某农业肥料公司生产的该批次肥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为不合格产品。农户索赔未果后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农户的诉讼请求。
本次发布会针对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问题,进行了普法宣传、答疑,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条文进行深度解读。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受益匪浅,学法懂法守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对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争议的解决方式、法律责任等有了深入了解,为消费者如何提高自身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和能力,生产经营者应遵循守法诚信经营理念起到了正向引领作用,从而形成文明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